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技体育处,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:
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射箭项目竞赛赛风赛纪的监督和管理,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管理规定,确保竞赛公平、公正、有序进行,中国射箭协会就全国射箭项目竞赛赛风赛纪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赛风赛纪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,组委会明确分管赛风赛纪工作的领导,参赛单位明确赛风赛纪工作责任人,把赛风赛纪工作当成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实、抓细、抓好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、更完善的防范手段、更严厉的处罚措施,认真做好赛风赛纪工作。
二、加强赛风赛纪的宣传和教育工作。在全国比赛中,中国射箭协会和各参赛单位要在赛前、赛中以及整个竞赛过程中安排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。在技术会议上要重点强调赛风赛纪的具体要求和处罚规定,传达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工作的要求及有关政策,要求全体参赛人员知晓各项规定和纪律,并严格执行。各省、市在组织省、市射箭比赛中要做好赛风赛纪的宣传、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,努力营造公平、公正的竞赛环境和积极健康的竞赛氛围。
三、加强比赛期间的督查和处罚。裁判员要严格按照《射箭竞赛规则》认真执裁,比赛期间加大检查、抽查的力度,参赛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予以警告、取消比赛成绩、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,并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运动员、教练员和参赛队追加处罚。
(一)虚假比赛行为,如:在运动员参赛资格(包括运动员年龄)上弄虚作假、虚报环值、为操纵比赛结果而实施的消极比赛行为、违规干扰比赛进程或影响比赛结果等;
(二)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,如:辱骂他人、打架斗殴、故意损坏比赛器材,不服从管理,扰乱赛场秩序,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;
(三)故意干扰、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,干扰裁判员执裁,不服从判罚,攻击裁判员等;
追加处罚如下:
(一)青年运动员(18岁及以下)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赛1-3年;
(二)成年运动员(18岁以上)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赛2-4年;
(三)执教该运动员的教练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赛1-3年;
(四)该队员所属队、体校或学校予以取消重点体校或重点学校等称号,并在中国射箭协会网站予以通报。
希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运动员、教练员赛风赛纪的教育,各队领队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单位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,努力培养运动员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,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赛风赛纪现象的发生。
中国射箭协会
2018年6月20日